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完善选拔体系,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不断提高博士培养质量,根据《甘肃农业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方案(试行)》(甘农大发〔2018〕5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生录取工作。一是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确保公平性,严格考试录取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是确保科学性,严格招生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领导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为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成员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一级学科负责人、各二级学科负责人以及学院党委书记(纪委委员)构成。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并组织作物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的申请、审核工作。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境外获得学历、学位均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的往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申请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申请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0岁,且录取人数不能超过当年招生总人数的20%。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要求的体检标准。
(二)科研条件
应届生以及获得硕士学位不满3年往届生申请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质量论文至少1篇(不包括综述性论文)。
获得硕士学位满3年但不满5年的往届生申请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质量论文至少2篇(不包括综述性论文)。
获得硕士学位5年以上者申请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或申请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者,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质量论文至少2篇(不包括综述性论文),且至少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或获得过与业务工作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的科技进步成果奖(三等奖计前3名、二等奖计前5名、一等奖计前7名)。
科研条件包括近5年内发表学术论文、授权专利、制定标准、出版著作、获奖等。
四、申请材料
1.《甘肃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申请表》;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其中考生所在单位填写的内容,应有负责人签字和单位公章方可生效,成绩部分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3.《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并在相应部位签字或盖章);
4.单位介绍信(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介绍信,在读学生证复印件(非我校应届硕士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职人员需提供人事部门介绍信);身份证及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报到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往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位认证报告单》)。
5.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全部论文评阅意见书的复印件(应届生须提交论文初稿);
7.专家推荐书(由拟报考导师以外的专家填写)电子版必须由两名与考生熟悉并在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授(研究员)通过本人官方邮箱地址(学校或研究所官方邮件地址)直接发送到学院研究生秘书邮箱:,并由研究生秘书整理汇总并转发拟报考导师。纸质版由专家签字后与其他材料一并递交;
8.政治审查表(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写并盖章)。
9.博士研究计划书,包含研究背景、立项依据、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构想)、技术路线、研究方法、参考文献等,字数 8000字以内;
10.获奖证书、专业研究著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上述材料应当提交原件,如有正当理由的,可以提供复印件(须加盖相关单位公章)或者其他有效证明);
11.证明外语能力的外语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表格请从研究生院尊龙凯时·中国官方网站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申请人须保证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准确,考生于2021年5月10-14日将招生简章中要求的报名材料pdf彩色扫描件或高清照片发送至学院指定的qq(281061857),以便审核。
五、申请
申请人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拟报考导师信息,填写《甘肃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申请表》,并与申请材料一起按规定的时间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初审后交由研究生处进行审核。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其综合素质和科研潜质,并根据初审情况和招生导师的意见,确定可进入考核程序的申请人名单(每位导师名下的申请人原则上不得超过3位),并在考核前5天予以公示。
六、考核及录取
(一)考核小组成员:
组长:李玲玲甘肃农业大学农学院院长
副组长:王森山植物保护学院院长
监督:王利立农学院党委副书记
成员: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学科点博导;作物遗传育种学科点博导; 药用植物资源与利用学科点博导;作物保护学科点博导;
(二)考核议程及形式
1.考核议程
时间:2021年5月24-28日,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农科楼四楼420会议室;
(1)学科秘书介绍博士考生申请报名与资格审查情况。
(2)考核小组组长介绍复试流程。
(3)参与复试人员按照招生远程面试系统顺序逐一进行复试,约40分钟,其余人员在会议室外等候。
(4)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全部结束后,根据评分结果现场向所有考生宣布成绩。
2.考核形式
“申请-审核”制考核统一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上级部门批复,学校对网上确认、初试、复试的具体工作时间、方式等及时进行调整,请各位考生近期密切关注甘肃农业大学尊龙凯时·中国官方网站主页、研究生院尊龙凯时·中国官方网站主页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尊龙凯时人生就博官网登录的公告。
3.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甘肃农业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2)诚信考核。如发现考生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核、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内容为国家秘密,考核全过程考生不得录音录像,不得复制、保留、记录、传播考核期间的任何纸质、视频、音频和图像等资料,不得将考核内容告知他人,不得发表与考核内容有关的言论。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分别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同时根据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以面试的方式对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考核工作小组成员按照无记名制,分别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进行打分。
每个申请人的考核时间不少于40分钟。
考核成绩总成绩100分,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考察:
1、科研能力,约10分钟(100分,占比25%)
科研能力方面考核通过ppt汇报的形式汇报在硕士期间,或工作期间的主要科研项目的总结,考察申请者硕士期间的科研能力。
(1)思路清晰、实验设计合理、结论完整、ppt简洁明了(85分以上);
(2)对研究内容基本熟悉、了解实验设计、结论相对完整(61-85分);
(3)实验思路不清晰、实验设计不合理、结论不完整(60分以下)。
2、学术潜力,约15分钟(100分,占比25%)
学术潜力方面的考核通过现场答疑的形式,考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
(1)准确掌握所报领域发展现状以及今后的发展趋势(85分以上);
(2)熟悉所报领域的发展现状以及今后发展趋势有一定了解(61-85分);
(3)对所报领域的发展现状以及今后发展趋势有一定了解(60分以下)。
3、外语能力,约10分钟(100分,占比30%)
通过对相关研究领域外文摘要的翻译(现场随机抽取相关领域文献并翻译crop science或agronomy journal、crop protection最新发表摘要1篇)、最新外文文献的检索(现场演示指定题目的外文数据库文献检索),考察申请者对专业外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掌握与应用能力。
(1)能够准确查找到相关主题的文献并熟练准确的翻译文献题目与摘要,且能够用英语对专业问题进行辨析讲解(85分以上);
(2)能够查找到相关主题的文献并介绍文献的主要内容,并能够用英语对专业问题进行简单回答(61-85分);
(3)对文献检索过程不熟悉,只能简单理解文献的部分内容,无法用英语进行基本交流(60分以下)。
4、综合素质考核,约5分钟(100分,占比20%)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1)着装得体、思维敏捷、言谈举止得当、礼貌谦逊(85分以上);
(2)衣着随意、人文素养一般(61-85分);
(3)着装随意、缺乏礼仪涵养(60分以下)。
(四)录取规则
按考核成绩高低排名,结合当年学科招生计划以及导师招生指标依序录取。考核成绩以考核专家组人数减2(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分计算。(综合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或者有1名考核专家组成员的任何一项考核内容打分不满60分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我院体检要求原则上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六)录取
1.作物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在充分尊重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专家考核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及申请人的申请、审核材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审定后的名单进行公示。拟录取申请人可与导师协商提前进入团队开展研究工作。
3.博士研究生招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其比例不能超过本年度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的20%。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4.“申请-审核制”的申请人录取后,须在入学两年内以第一作者在cscd核心库发表一篇能概括其研究领域进展的中文综述,以及通过中期考核。在两年时间内,未能发表综述及未通过中期考核者,学院将终止其研究生资格。
5.通过“申请-审核制”选拔的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毕业、缴纳学费政策及奖、助学金政策与其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相同。
6.作物学博士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将参照学校相关文件及《关于修订作物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通知》(甘农大农发〔2018〕1号文件)执行。
七、其他
1.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申请-审核制”工作的管理,并对录取的学生进行跟踪评估。对于违背规范的考核小组成员,以及所招收博士研究生未能在规定时间通过中期考核或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而被终止学业者,院学术委员会将暂停其博士生招生资格1年,并且3年内不得再被聘为领导小组、审核工作小组成员。出现问题累计达到2次者,学院将终止博导资格。
2.申请人提交虚假证明材料或者科研成果有学术不端情形,或者出现其他违纪行为的,一经核实,即取消申请、录取资格或者取消学籍,本学科将永远不再接受其博士申请。
3.申请人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选“博士报名”。“申请-审核”制报名时需和普通招考考生一样,选择考试科目,但不参加考试
4.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得随意变更专业和导师。
5.本细则适用于拟申请2021入学的博士研究生。
6.本方案由农学院负责解释。
农学院
2021年4月9日
上一条:【疫情防控】关于甘肃健康出行码黄码赋码和转码相关事项的公告 下一条:甘肃农业大学农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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