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业大学农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甘肃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安排,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我院实际,对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全面负责组织落实本年度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学院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的形式进行,按照学院二级学科方向成立3个复试小组,分别负责我院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具体分组如下:
复试小组
复试专业
复试联系人
尊龙凯时平台入口的联系方式
栽培组
作物学(研究方向: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农艺与种业(栽培方向)
高老师
0931-7610550
育种组
作物学(研究方向:作物遗传育种);农艺与种业(育种方向)
司老师
中草药组
作物学(研究方向:药用植物资源与利用);中药学
赵老师
二、复试对象
(一)2021年第一志愿报考甘肃农业大学农学院且符合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学院2021年分配到的作物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32人,接受推免生人数13人,学硕一志愿上线共51人,作物学专业复试线初试外国语分数为35分,按照作物学专业各研究方向招生指标差额进行复试,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由于作物学(药用植物资源与利用方向)一志愿上线人数未达到复试人数要求,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决定按照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结合考生本人意愿,从作物学其他研究方向选拔考生进入作物学(药用植物资源与利用方向)复试。农艺与种业全日制专业硕士招生名额65人,一志愿上线 5人,全部参加第一轮复试,剩余名额接受调剂;中药学全日制专业硕士招生名额11人,一志愿上线12 人,按照中药学专业招生指标差额进行复试。第一轮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
(二)符合甘肃农业大学农学院调剂原则的考生。
1、调剂原则
须符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调剂要求
调剂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政策要求进行,各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学术背景等方面综合选择考生参加复试。
3、调剂复试
2021年学院接受调剂专业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095131农艺与种业(01作物方向),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具体调剂的复试根据批次另行通知。
三、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安排
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安全平稳、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拟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一)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兰州市和甘肃农业大学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要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填报、提交疫情防控相关证明材料,复试报到时需提供个人签名的活动轨迹说明书(见附件2)及健康码。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入校。
2、复试过程中均须佩戴好口罩,进入学院前需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行现场复试。复试期间,考生不得聚集。考生在复试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学院安排。
3、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必须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进行复试相关工作,在各个环节均须全程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双手消毒手后,方能进入复试场所,最少间隔1米而坐。
4、考生在复试报到、材料审核、笔试、面试等过程中,须在指定区域活动,禁止聚集聊天,排队间隔至少1米。
5、如因上级疫情防控部门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导致学院复试出现变化,学院将在本学院网站及时通知,请考生近期密切关注招生学院尊龙凯时·中国官方网站主页。
(二)现场复试
1.考生答疑、申诉受理及复试现场尊龙凯时平台入口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老师
电子邮箱:281061857@qq.com
联系电话: 0931-7610550
2.报到与资格审查
报到时间:2021年3月26日(周五)下午14:00-17:00、3月29号早上8:00-10:00(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报到时间)。
报到地点:甘肃农业大学农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农科楼311)。
提交证件材料
(1)提供防疫期间健康出行码、活动轨迹说明书(见附件2)(考生需在本人到校报到前一天将防疫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94160864@qq.com);
(2)《政治审查表》审核,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不准复试。
(3)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4)应届生:①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2021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学生证;
(5)往届生: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③教育部留学学历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考生提供);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①少数民族身份证明;②户口本、身份证;③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
(7)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8)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考生应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相关证明材料,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的相关名单之中;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诚信复试承诺书》;
以上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除2必须是原件外,其他都需要提交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打)印。考生学籍、学历证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必须于5月1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3.笔试与面试
报考我院的一志愿上线考生参加第一轮3月26日至4月1日的复试, 4月1日后,分批次组织调剂考生复试,所有调剂考生均需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包括一志愿转专业考生),相关复试通知及要求学院会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复试通知发送,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笔试
①形式:专业课综合测试,开卷考试,1小时,满分100分。考试科目见招生简章。
②时间地点:
时间
地点
作物学(研究方向: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学(研究方向:药用植物资源与利用);中药学
3月29日19:00-20:00
农科楼310
作物学(研究方向:作物遗传育种);农艺与种业
农科楼420
注:考生须提前10分钟携准考证、身份证入场,对号入座。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考生不得携带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自带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迹钢笔或者签字笔等。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
(2)面试
①形式:面试分值为100分,包括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分值为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值为5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专业综合知识考核部分由考生现场从题库随机抽取1份考题进行作答,考官根据考生回答情况现场提问(考生随机抽取试题,考生作答时,看一题答一题,每题答题结束后请说“答题完毕”。试题一经启用,考生不得更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以考官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面试结束后离开面试室,由工作人员协调下一位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结束后的考生不得向还未开始面试的同学泄露面试内容。
②时间地点
3月30号8:30
3月29号14:00
3月31号8:30
四、录取
(一)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计算
复试结束后,由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计算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排名,在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同时,要提供举报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畅通。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70%
入学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40% [(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之和)/3]×30% 复试成绩×30%(参加二门国家统考科目的专业)
入学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35% [(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1.5]×35% 复试成绩×30%(参加三门国家统考科目的专业)
入学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5]×70% 复试成绩×30%(参加四门国家统考科目的专业)
专业课笔试成绩、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复试成绩均须达到及格线(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具有录取资格。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1.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指标数依次录取。
2.复试考生可在农学院网站查询招生导师信息,在考生录取后经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②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③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④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⑥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⑦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⑧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依照《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录取类别
我院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5.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院在学院尊龙凯时·中国官方网站主页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6.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可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将体检报告报学院审核。根据相关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7.录取通知书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拟定于7月上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他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https://nxy.gsau.edu.cn)及时发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复试期间如有疑问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一)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31-7610550
联系人:黄老师
办公地点:甘肃农业大学农科楼311 办公室
(二)学院申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申诉电话:0931-7631145
电子邮箱: nxy@gsau.edu.cn
联 系 人: 杨老师
附件1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
附件2活动轨迹说明书
附件3 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4 政治审查表
农学院
202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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